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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
新泰市鑫晟铸造有限公司信息公开
(一)基础信息,包括单位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法定代表人、生产地址、联系方式,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、产品及规模:
注册资本 |
300万(元) |
实缴资本 |
- |
法定代表人 |
张得国 |
经营状态 |
开业 |
曾用名 |
- |
所属行业 |
-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370982750884650C |
纳税人识别号 |
91370982750884650C |
工商注册号 |
370982228007902 |
组织机构代码 |
91370982750884650C |
登记机关 |
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
成立日期 |
2003-04-30 |
企业类型 |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
营业期限 |
2003-04-30 至 无固定期限 |
行政区划 |
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|
审核/年检日期 |
2018-08-17 |
注册地址 |
新泰市翟镇工业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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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 |
生铁冶炼;铸件、工矿配件制造、销售;搬运装卸、货运代理、货运配载、运输信息服务、仓储理货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高端精密铸件的研发与销售,技术咨询,技术转让,技术服务,质检技术服务,军用灰铁铸件的研发与销售,货物进出口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
(二)排污信息,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情况,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核定的排放总量:
(三)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:
1、烧结区域
①有组织排放
烧结区域共设置两套除尘系统:机头脱硫除尘系统、机尾除尘系统。
机头废气:烧结机机头废气处理系统: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,并入双碱法脱硫系统脱硫后,通过25m高烟囱排放。脱硫塔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,并已连接至新泰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平台,设备运行正常。
物料配料、上料及转运集气罩收集除尘系统:收集原料、燃料等混合、配料、转运过程等工序产尘,汇入到机头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,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。
烧结机机尾除尘系统:收集烧结机尾落料、成品烧结矿单辊破碎、输送筛分等工序产尘,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,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。
②无组织排放
原料场无组织排放,无组织排放类比同类项目给出。
原料场物料采用篷布覆盖,每天对厂区定期洒水抑尘,胶带机输送系统采用全密封形式,受料槽作业时扬尘无组织排放。
原料场全年受料量约40万吨(约12.5万m3/a),根据经验系数,原料场粉尘产生系数按0.045kg/m3计算,则原料场粉尘产生量为5.625t/a,采取洒水+篷布覆盖抑尘(抑尘效率达到60%以上)后,原料场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2.25t/a。
2、高炉区域
①有组织排放
高炉矿焦槽和上料系统在装卸、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,目前,该布袋除尘器后续未设置排气筒,要求企业对其整改,设置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。
高炉出铁场、铁沟渣沟、撇渣器、炉顶卸料等处产生烟(粉)尘;高炉出铁场、铁沟渣沟、撇渣器处上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烟尘,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,目前,该布袋除尘器后续未设置排气筒,要求企业对其整改,设置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。
高炉配套高炉煤气净化系统,设置一套重力+布袋净化系统,设计处理气量1300m3/min,实际高炉煤气发生量为55000m3/h。
高炉配套热风炉烟气,主要为含少量尘、SO2、NOx 烟气,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经32m高、内径0.95m烟囱(GP1)排入大气。
高炉配套鼓风机站设置10t/h燃气锅炉一台,燃烧高炉煤气烟气与高炉热风炉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经32m高、内径0.95m烟囱排入大气。
②无组织排放
水渣系统无组织排放
炉前水冲渣时产生大量水蒸汽,其中含少量有害气体H2S、SO2无组织排放,类比钢铁企业资料,处理1t炉渣产生约400m3水蒸汽,产生水汽约90%在区域冷凝沉降,剩余10%外排到外环境中。水汽中H2S含量19mg/m3,SO2含量4.319 mg/m3。高炉渣产生量为76250t/a,以此计算得出,高炉冲渣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:H2S排放量为0.0515t/a,SO2排放量为0.012t/a。
H2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二级标准(0.06mg/m3),SO2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(0.4 mg/m3)标准要求。
高炉系统无组织烟尘
高炉上料、出铁场、铁钩渣沟等处产生的烟尘未捕集部分无组织排放,高炉下部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,高炉上料、出铁场、铁钩渣沟等处均设置集气收集装置,除尘系统收集效率按80%计算,剩余20%未收集部分,大部分在厂区自然沉降,高炉无组织粉尘量为4.58t/a。根据厂界无组织现状监测,厂界烟/粉尘浓度能够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(1.0 mg/m3)标准要求。
(四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:
(五)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: